移動式消防炮塔是一種功能十分多,而且使用效果良好的設備。從結構上來看,它的結構有螺旋鋼管結構和網格結構兩種類型;從使用性能來看,可分為單操作平臺和雙操作平臺,每個操作平臺都裝有噴水冷卻系統,可以同時裝有移動式消防炮和泡沫水兩用。操作平臺周圍設置1.2米圍欄,頂部操作平臺設有避雷裝置。在使用該設備的過程中為了保障設備能夠正常及時的滅火處理,其布局應該注意以下幾點問題:
1、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汽化烴儲罐區和石化生產制造設備的建筑移動式消防炮塔的高寬比應明確,由監督部門合理維護;
2.甲、乙、丙類液體、成品油、壓縮和裝卸港口的移動式消防炮塔高寬比應高于設計方案和船舶滿載時的甲板高寬比;移動式消防炮水平旋轉與港口前沿的距離不小于2.5m。
3.移動式消防炮塔大樓周圍應該為設備維護預留一條通道。
移動式消防炮滅火系統組成知識。
移動式消防炮滅火系統主要由移動式消防炮、泵(即一供水設備)和泵站、閥門和管道、動力源等組成。這些系統組件必須通過我國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檢測合格,證明符合我國產品質量標準方可使用。
(1)移動式消防炮移動式消防炮是移動式消防炮滅火系統的主要設備,也是該系統與其他消防設施的主要區別所在。移動式消防炮主要由進口連接附件、炮體、噴射部件等組成。其中,連接附件提供連接接口,炮體通過水平回轉節和俯仰回轉節的運動實現噴射方向的調整,噴射部件用以實現不同的噴射射流。
(2)消防泵與泵站消防泵與泵站的設計與其他消防泵的要求完全相同,并應注意:選用特性曲線平緩的離心泵.即使在小流量或零流量的情況下,高樓供水的管路系統的壓力也不至于變化過大,以至損壞管道和配件;設置備用泵組,其工作能力不應小于其中工作能力較大的一臺工作泵組。
(3)動力源動力源主要包括電動、液壓和氣壓動力源3種形式。為保證系統的可靠運行和經濟合理,動力源應具有良好的耐腐蝕、防雨和密封性能;動力源及管道應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液壓和氣壓動力源與其控制的移動式消防炮的距離不宜大于30 m;動力源應滿足遠控炮系統在規定時間內操作控制與聯動控制的要求。
(4)閥門和管道當消防泵出口管徑大于300 mm時,不應采用單一手動啟閉功能的閥門。閥門應有明顯的啟閉標志,遠控閥門應具有快速啟閉功能,且密封可靠。常開或常閉的閥門應設鎖定裝置,控制閥和需要啟閉的閥門應設啟閉指示器。參與遠控炮系統聯動控制的控制閥,其啟閉信號應傳至系統控制室。干粉管道上的閥門應采用球閥,其通徑必須和管道內徑一致。
管道應選用耐腐蝕材料制作或對管道外壁進行防腐處理。使用泡沫液、泡沫混合液或海水的管道,在其適當位置宜設沖洗接口。在可能滯留空氣的管段頂端應設置自動排氣閥。在泡沫比例混合裝置后,宜設旁通的試驗接口。